1.行程时间顺序仅供参考,导游有权调整景点游览前后顺序,旅游期间如因政策性原因及不可抗逆因素或景点限流门票预约不到,景点无法正常游览则改外观,未产生门票由导游按旅行社折扣价现退客人。赠送景点,如遇到国家政策性关闭,无法正常参观,我社不做出任何赔偿,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,如因客人自身原因脱团者,所有费用一律不退. 2.游客报名时,请务必提供准确姓名及身份证号码,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机票因享受团队折扣,一经确认出票,不予签改。火车票确认后就会立即出票,如取消行程或更换他人,会产生损失费,请自行承担。 3.用餐:(正餐: 25元/人/餐).早餐为打包早餐,用餐不吃不退。建议自备零食点心补充. 4.出行期间,请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(出行前请务必检查自己证件的有效期),未满16周岁者请携带户口本原件。超过16岁的游客若没有办理身份证,请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身份证明,以免影响登机 5.行程中特产店、景区商铺及用餐地点存在商品销售行为,游客自行购买,不视为旅行社安排购物行为。请理性消费,索要正规付款收据保证您的合法权益。 6.当发生不可抗力因素(如台风、地震、暴风雪、罢工等;包括航班调整、延误、取消)导致游客滞留或变更行程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,旅行社仅配合协助安排,增加的食宿费用以及交通费用由旅游者承担(北京现付),若因此导致游览景点减少,仅退还门票差额(赠送景点不退费)。 7.游客在行程进行中,在未提前与旅行社协商一致并签字认可的情况下,擅自离团,将视为本旅游合同(包括所合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)的自动终止,所有费用不退,往返大交通仍可使用,请自行赴机场或车站。 8.如因天气原因送站航班取消,延住费及接送费客人自理,我社不予承担。另延住不予送站,特殊情况单独与我社联系。 9.请客人来京参团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(过期无效). 10.我公司解决投诉,以游客在当地所填写的”意见反馈表”为依据,请游客认真填写!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单而产生的后续争议,敬请谅解! 11.本报价不含旅游人身意外保险。航空保险 建议组团社为客人办理旅游意外伤害险!航班若有变动延误取消,我社及 时通知客人,不承担责任!客人自行承担产生的费用,以及不可抗拒的因素产生的费用! 12.年满七十周岁以上且身体健康状况不佳,身体残障行动不便,孕妇,有心理健康问题的游客报名参团,请组团社与游客签定《健康证明》并有年轻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。因服务能力所限,我社不能接待80周岁以上的游客,敬请谅解。 |